根据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印发<郎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郎发〔2010〕6号),设置郎溪县林业局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。
一、职责调整(一)取消已由国务院、省政府公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(二)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资源,优化配置林业资源,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。加强对全县植树造林、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的职责。
(三)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,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。
二、主要职责(一)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基本方针、政策、规章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、县政府对生态建设的整体布局要求,编制规划林业工作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拟定年度工作计划。
(二)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年度规划设计,指导种苗繁育、营林生产组织、造林验收工作。
(三)负责全县林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,提高全县林业科学技术水平。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提高为林农服务质量。
(四)负责林业项目的立项设计、新项目的引进,争取扩大林业更多的外援。
(五)负责全县的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的组织、实施以绿化费的征收工作。
(六)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,依据省下达的采伐限额,制定全县年采伐限额,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,依法办理林业用地征用、管理、审核、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、运输证、林权证,加强对林业执法工作监督。
(七)依法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,维护林区生产秩序,依法保护野生动物。
(八)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,并及时组织指挥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。
(九)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,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。
(十)负责全县珍贵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全县林业规费的征收。
(十二)依法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,推进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。
(十三)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址:建平镇宁芜路95号邮编:242100 电话:0563-70214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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